扁家首波弊案侦结 台检引扁宣誓词求处最严厉之刑
2008年12月12日 16:14凤凰卫视 】 【打印

台湾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宣布起诉陈水扁夫妇等人。(台湾TVBS图)

台湾“检察总长”陈聪明主持检方侦办结果记者会。(台湾TVBS图)

就台湾领导人陈水扁和家人,涉及的贪污、洗钱等四大弊案,台湾法务部特侦组已经侦结,并在12号下午3点15分公布起诉书,进入司法程序。

特别侦查组在法务部一楼召开记者会,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公布起诉书说,陈水扁和吴淑珍及14名被告,在"国务机费案"贪污1.4亿新台币,竹科龙潭购地案中受贿近1200万美元,南港展览馆案中受贿273万美元;起诉书指出,陈水扁一家在各案中罪行重大,不过,特侦组没有对陈水扁夫妇具体求刑,只引用陈水扁就职时宣誓时说的,“如果贪脏枉法,愿受最严厉之制裁”,说要从重量刑。陈云南后来解释,有关罪行的最重刑罚是无期徒刑。

涉洗钱案的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被求刑七年,这是相关罪行的最高刑期;陈水扁儿媳黄睿靓也被入罪,吴淑珍从重量刑。长达280多页的起诉书,共起诉了14名被告,除陈水扁一家外,还包括吴淑珍哥哥吴景茂等人。检察总长陈聪明最后表示,扁弊案办案半年,感谢各方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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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编辑: 李增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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